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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调查报告(水、气及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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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调查报告(水、气及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18-09-30 作者:亿欣 点击:


目录

1前言................................................ 1

2综述................................................ 3

2.1编制依据........................................ 3

2.2调查目的........................................ 5

2.3调查原则........................................ 6

2.4调查范围........................................ 6

2.5调查因子........................................ 6

2.6验收执行标准.................................... 7

2.7调查重点........................................ 7

3工程概况调查......................................... 8

3.1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地点...................... 8

3.2项目组成调查.................................... 9

3.3矿区范围及矿石储量............................. 12

3.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能源消耗............ 12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 12

3.6污染源分布、排放及治理......................... 14

3.7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17

4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回顾...................... 17

4.1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摘录)............ 17

4.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宝环审批﹝2015﹞67号).... 21

5竣工验收调查内容及结果.............................. 25

6环境影响调查........................................ 32

6.1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32

6.2地下水影响调查................................. 32

6.3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32

6.4生态影响调查................................... 33

7验收监测内容........................................ 36

7.1质量保证措施................................... 36

7.2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的调查与监测............ 37

7.3验收工况调查................................... 40

8环境管理状况、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41

8.1环保机构的设置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41

8.2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41

8.3 环境监测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 41

9 公众意见调查....................................... 42

9.1 目的意义...................................... 42

9.2 调查对象、方法和内容........................... 42

9.3 调查结果分析.................................. 42

10调查结论与建议..................................... 44

10.1验收调查结论.................................. 44

10.2 建议和要求................................... 47



附    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

附图3 总平面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4 项目调查现状

附    件:

附件1  “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2  立项备案通知书

附件3  扩大矿区批复

附件4  经营证书

附件5  环评报告书说明

附件6  环评批复

附件7  环评执行标准

附件8  水保批复

附件9  环境管理制度

附件10 应急预案

附件11 矿山废油处理情况说明

附件12 验收调查委托书

附件 13 论证报告专家意见

附件14 监测方案

附件15 监测报告

附件15 工况证明


1 前言

四川石棉县河坝头大理岩矿矿区位于石棉县先锋乡河坝头沟西侧的一处荒山,石棉县县城290°方位,距县城直线距离约14km。项目于2003年12月开始建立,于2006年开始开采,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运输开拓,饰面石材凿岩爆裂采石法、饰面石材凿岩劈裂采石法生产饰面用大理石岩矿荒料;设计年生产大理石荒料1.50万m3,采矿权面积:0.3563km2,开采标高:2000m~1790m。属小型矿山。

    2012年上半年由于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矿山西部开采平台与现采矿许可证上的开采标高不符,在矿区平面范围内的西部地段有可供开采的大理石矿存在,最高标高为+2340m。故为了更加科学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安全生产,提高矿山企业生存和发展条件,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对矿区平面范围内和采高在+1790m(采矿证的最慨开采标高)以上的大理石矿、石灰石矿进行资源储量核实并调整开采最高标高为+2340m。

2014年7月,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以雅国土资函[2014]406号文对《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扩大矿区范围(开采标高)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同意扩大开采标高。该矿于2015年8月25日取得由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118002010127120092406),有效期:201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5日。

本次扩建工程仅为扩大开采标高,矿区范围不发生变化,项目年开采量、开采方式、开拓方式等均未发生变化。采矿权范围内资源储量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石量161. 39万m3(荒料量40. 96m 3)。项目主要改建内容为:建设露天采场(新增1个采区,共2个)、矿山道路(新增0.2km)、排渣场(新增1个)、环保设施(新建4个沉淀池、新增排水沟、新增18m石砌挡渣坝)等,配套的临时堆土(石)场、工业场地公辅、生活办公等不变。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方式,设计开采规模为开采大理石矿1.5万m3/a,矿山服务年限约22年。项目总投资2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2万元。

    2015年6月,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石棉县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7月3日以石环建函﹝2015﹞67号文对该报告书下达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17年3月,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中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对施工期环境监督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工程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生态恢复状况、水土保持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等进行了重点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制定了该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监测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于2017年4月23~25日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调查工作,根据监测、调查结果,编写了《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依据。

企业委托我单位进行验收调查时发现:本扩建项目中的II号弃渣场未修建。为此,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针对本次改动的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根据《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及其专家意见可知:本扩建项目建成营运后,2015年至2018年期间开采产生的废石集中运至原矿区I号弃渣场进行堆放;2018年后开采产生的废石运至矿山东面河坝头沟口处(29°16'47.85"N,102°14'34.01"E)进行临时堆存,然后用作于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大理石尾矿资源利用项目(年处理50万吨大理石尾矿资源利用项目已于2018年1月5日取得了环评批复文件)的生产原料,从而有效的对废石进行综合利用,减少了矿山废渣的排放量;其次,该扩建项目现有环评批复中的主体建设内容、矿区范围、生产规模、开采方案、设备、原辅料、劳动定员等内容未发生改变;综上,项目工程变更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则Ⅱ号弃渣场未建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综上,本扩建项目的验收内容包括露天采场(1个、2号采区)、矿山道路、排导工程、环保设施、工业场地公辅、生活办公设施等,不涉及Ⅱ号弃渣场。

2综述

2.1编制依据

2.1.1环保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

(5)《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HJ/T394-2007)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2.1.2工程资料

(1)《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二期)开采项目技改的备案通知书》(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文件,石技改备案﹝2015﹞1号,2015年2月6日)

(2)《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扩大矿区范围(开采标高)的请示的复函》(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雅国土资函﹝2014﹞406号,2014年7月4号)

(3)《石棉县水务局关于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石棉县水务局,石水函﹝2015﹞23号,2015年5月13号)

(4)《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内容的说明(2015年6月23日)

(5)《关于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通知》(石棉县环境保护局,石环建函﹝2014﹞127号,2014年9月2日)

(6)《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编制 ,2015年6月)

(7)《关于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石环建函﹝2015﹞67号,2015年7月3日)

2.2调查目的

(1)调查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是否按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建设(落实)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并检查公司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2)通过实施调查,陈述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的影响,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

(3)通过实施调查与监测等方法,调查工程运行期间废水、废气等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浓度与总量是否符合环评批复中规定的标准。

(4)调查各类环保措施、污染治理设施的性能及其运行管理情况;检查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运行情况,并对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5)提交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2.3调查原则

本次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坚持以下调查原则:

(1)调查、监测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2)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并与现场核查、现状监测相结合。

(3)进行工程施工期、运行期全过程调查,根据项目特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4)为保证验收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监测期间的样品采集、运输和保存将按环发[2000]38号文规定、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及相关《质量保证手册》的技术要求进行。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仪器。所有参加监测的技术人员均持证上岗。

2.4调查范围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主体工程(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储运工程(表土堆场)、环保工程、矿山公路等及其所涉及的影响区域。

1、水环境调查:矿区下部的大渡河上下游1000m范围内,对地表水水文情势、水温、水质的影响进行调查。地下水范围确定为工程影响区,重点在采场、废石场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

2、大气环境调查:以开采区域场址为中心,南北长3 km、东西宽3km、面积为9km2,但主要考虑开采边界线500m以内的区域及运输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3、生态环境调查:以矿界范围为基础,包括采场、废石场周边区域,东北部从矿界外延至沟谷为界,东南部从矿界外延至山脊为界,西南部从矿界外延至山脊为界,西北部从矿界外延200m为界,包含整个矿区范围。整个矿区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总面积按0.57km2考虑。

4、环境风险:以采矿区、排渣场为中心3km内的区域。

2.5调查因子

主要环境影响要素为: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以及对上述环境因素的影响分析,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确定的污染调查因子及监测项目见表2-1。

2-1 环境调查因子及监测项目


环境调查因子

监测项目

环境

质量

地下水

pH、色度、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总大肠菌群、硝酸盐(以N计)

地表水

pH、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

污染物

废气

无组织粉尘排放

颗粒物





2.6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2-2 验收调查与环评执行标准对照表

类型

环评标准

验收标准

大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

标准浓度限值

项目

标准浓度限值

颗粒物

1.0 mg/m3

颗粒物

1.0 mg/m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

项目

标准限值

项目

标准限值

pH(无量纲)

6.5~8.5

pH(无量纲)

6.5~8.5

色度(度)

≤15

色度(度)

≤15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mg/L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mg/L

高锰酸盐指数

≤3.0 mg/L

高锰酸盐指数

≤3.0 mg/L

NH3-N

≤0.2 mg/L

NH3-N

≤0.2 mg/L

硫酸盐

≤250 mg/L

硫酸盐

≤250 mg/L

总大肠菌群

3.0个/L

总大肠菌群

3.0个/L

硝酸盐(以N计)

≤2.0mg/L

硝酸盐(以N计)

≤2.0mg/L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项目

标准限值

项目

标准限值

pH(无量纲)

6~9

pH(无量纲)

6~9

溶解氧

≥5mg/L

溶解氧

≥5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4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4mg/L

化学需氧量

≤20 mg/L

化学需氧量

≤20 mg/L

氨氮

≤1.0mg/L

氨氮

≤1.0mg/L








2.7调查重点

(1)调查本工程目前实际建设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与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一致性。

(2)调查本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

(3)通过现场监测摸清工程试运行期间,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周围环境影响情况。

(4)调查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提出减轻污染(或避免污染)和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与建议。

(5)环境影响制度、应急预案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3工程概况调查

3.1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地点

本次扩建工程仅为扩大开采标高,矿区范围不发生变化,项目年开采量、开采方式、开拓方式等均未发生变化。采矿权范围内资源储量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石量161. 39万m3(荒料量40. 96m 3)。

项目主要改建内容为:建设露天采场(新增1个采区,共2个)、矿山道路(新增0.2km)、环保设施(新建1个沉淀池、新增排导工程、新增废油暂存间)等,配套的临时堆土(石)场、工业场地公辅、生活办公等不变。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方式,设计开采规模为开采大理石矿1.5万m3/a,矿山服务年限约22年。

项目名称: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石棉县先锋乡河坝头沟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矿区面积:35.63hm2

开采标高:+2340~+1790m

开采方式: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

生产能力:年开采大理石荒料1.5万m3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矿山现有职工21人,其中采场人员16人(开采6人、装载6人,安全管理4人),管理人员3人,值班人员2人。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一班,每班八小时。

产品方案及流向:本矿山的产品主要是大理石荒料,销售至周边的大理石加工厂。

服务年限:根据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化探队编制的《四川省石棉县河坝头大理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本矿山生产规模为1.5万m3/a,可开采资源量33.2万m3,矿山服务年限为20.02万元,占比7.2%。

3.2项目组成调查

此次扩建仅为扩大开采标高,矿区范围不发生变化,项目年开采量、开采方式、开拓方式等均未发生变化。但II弃渣场未建。项目现有环评批复的主体建设内容、矿区范围、生产规模、开采方案、设备、原辅料、劳动定员等均未发生改变。项目不属重大变更。

现有项目基本组成情况见表3-1。

表3-1  现有项目组成调查情况一览表

名称

环评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要环境问题

营运期

露天采场

现有I号矿体不变。新增II号矿体至东2220m共设8个采装平台,首采平台标高2340m,自上而下、分台阶露天开采至标高1790m;采场面积0.25hm2,总开采服务年限22.2年

现有I号矿体不变。新增II号矿体至东2220m共设8个采装平台,首采平台标高2340m,自上而下、分台阶露天开采至标高1790m;采场面积0.25hm2,总开采服务年限22.2年

与环评一致

装载噪声

设备噪声

采矿扬尘

汽车扬尘

工业场地

位于矿山生活区内,场地中设施简单,仅设有柴油储罐一个,不涉及机修、材料堆放等场地。改建工程不改变原建设内容。

位于矿山生活区内,场地中设施简单,仅设有柴油储罐一个,不涉及机修、材料堆放等场地。新增废油暂存间1座。

与环评基本一致,新增废油暂存间

废油

生活区

矿区南侧,不在矿区范围内,仅有值班室1间,最多2人值班居住,不设食堂。改建工程不改变原建设内容。

矿区南侧,不在矿区范围内,仅有值班室1间,最多2人值班居住,不设食堂。改建工程不改变原建设内容。

与环评一致

汽车扬尘、噪声、水土流失

矿山公路

矿区内原有约7km矿区公路,新增道路0.2km

矿区内原有约7km矿区公路,新增道路0.2km

与环评一致

汽车扬尘、噪声

炸药库

采矿区南部界外,矿区公路右侧,炸药库库容为炸药3t,雷管10000发,危险等级1.1级。改建工程利旧。

采矿区南部界外,矿区公路右侧,炸药库库容为炸药3t,雷管10000发,危险等级1.1级。改建工程利旧。

与环评一致

环境风险

供水

矿区生活区西侧高处,标高,设有40m3高位水池,主要收集山间箐沟水,用作生产用水。改建工程利旧。

矿区生活区西侧高处,标高,设有40m3高位水池,主要收集山间箐沟水,用作生产用水。改建工程利旧。

与环评一致

/

供电

矿区供电接河坝头村电网

矿区供电接河坝头村电网

与环评一致

/

排渣场

新增排渣场1个,位于II号矿体首采平台下方沟谷,标高2270m,总容量约218万m3,占地面积0.3hm2

II号弃渣场未建,本扩建项目建成营运后,2015年至2018年期间开采产生的废石集中运至原矿区I号弃渣场进行堆放;2018年后开采产生的废石运至矿山东面河坝头沟口处(29°16'47.85"N,102°14'34.01"E)进行临时堆存,然后用作于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大理石尾矿资源利用项目的生产原料

与环评不一致,II号弃渣场未建

/

表土堆场

1个,位于炸药库右侧沟谷处,占地0. 1hm2,总容量约2万m3。改建工程利旧。

1个,位于炸药库右侧沟谷处,占地0. 1hm2,总容量约2万m3。现已基本平整,恢复植被。

与环评基本一致

/

沉淀池

新建4个,分别位于I号矿体、II号矿体开采平台,原有及新建渣场处

3个,分别位于I号矿体、II号矿体开采平台(新建1个,600m3),原有渣场处

与环评不一致,新建1个

/

截排水沟

新增460m:新增II号矿体开采平台截排水沟300m、新增渣场截排水沟160m

新增460m:新增II号矿体开采平台截排水沟300m、新增渣场截排水沟160m

与环评一致

/

挡渣坝

新建渣场修建18m石砌挡渣坝

新建边坡防护排导工程

与环评不一致

/

垃圾

4个

4个

与环评一致

/


3.3矿区范围及矿石储量

采矿区的拐点坐标见表3-2。此次扩建过程中,在矿区平面范围内新增Ⅱ号饰面用大理石矿体。根据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化探队编制的《四川省石棉县河坝头大理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14年11月:

I号饰面用大理石矿体(标高+2000-+1790m)保有(332+333)类资源量73.05万m3,荒料量18.54万m3,其中(332)类资源量为57.97万m3,荒料量14.71万m3,(333)类资源量为15.08万m3,荒料量3.83万m3,剥离量15.43万m3,剥采比0.21:1。

新增II号饰面用大理石矿体(标高+2340—2217m)保有(332+333)类资源量88.34万m3,荒料量22.42万m3,其中(332)类资源量为81.24万m3,荒料量20.62万m3,(333)类资源量为7.10万m3,荒料量1.80万m3,剥离量22.69万m3,总剥采比0.26:1。

表3-2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X

Y

1

3240877.11      

34522333.15

2

3240710.12

34522531.46

3

3239850.45

34522094.08

4

 3240172.48

34521712.18

矿区面积

 0.3563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

+2340~+1790m

3.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能源消耗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3-4。

表3-4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环评数量

现有数量

其中备用数

备注

1

移动式空压机

2

1

1


2

YT-24型凿岩机

5

1

1


3

挖掘机

2

5

1


4

装载机

1

3



5

推土机

1

0



6

自卸汽车

2

2



7

远输汽车

12

36

12


矿山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见表3-5。

表3-5   矿山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年耗量

实际年耗量

备注

1

柴油

90t/a

300t/a

挖掘机、装载机

2

1200t/a

150t/a

仅生活用水及降尘洒水用

3

钻头

1200个/a

1500个/a

潜孔钻钻头

4

/

3000Kw.h/a

昼间开采,用电量较小,电接河坝头村电网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

验收调查期间,矿山生产工艺流程与环评时期要求的工艺一致。

本项目开采时采用剥离先行,剥离的废土排弃在采场外的临时表土堆场,以备闭矿后恢复使用。



工艺流程为:剥离(人工剥离)——凿岩机钻孔——爆破——机械铲装——汽车外运。具体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框图见图3-1。

流程说明:

(1)剥离:山体覆盖层剥离:山体覆盖层剥离工作主要是剥掉大理石矿体上的覆盖土、风化层,剥掉夹层、围岩以及因节理裂隙发育而无开采价值的破碎大理石,使大理石矿体暴露出来,为采矿工作做好准备。应当特别注意对矿体的保护,不允许爆破震动对石材的完整性、成块性造成影响。该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采剥比为0.24:1。

(2)分离:是工艺中最重要的工序,确定长条块石的尺寸,在确定时要十分注意节理(裂隙)的走向及其间距,充分利用天然的节理裂隙。本矿山设计开采方法采用凿眼,爆破法(静态膨胀剂爆破、围边爆破)及机械切割法从母岩上分离矿体。

(3)切割:本项目采取手持式风动凿岩机穿孔后由浅眼光面控制爆破切割分离,同时再利用水平钻、垂直钻、潜孔钻、绳锯等开采工具进行切割。切割时,要尽可能的增产Ⅰ类荒料,切除细脉、色线、色斑等缺陷。

(4)吊装和运输:把初步规格符合要求的半成品荒料装运至加工厂或进入荒料堆放区。常用桅杆吊、车载起重机、前端式装载机吊装,载重汽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运输。在本项目中主要通过吊装设备配合采矿区与生产加工区的运输设备配合开展,根据同类矿山的生产情况,采用斗容1.25m挖掘机吊装,最大起重能力10t,直接吊到载重汽车上运出采场。

(5)清渣:把截取荒料后留在采场内工作平台上的块石、碎石加以清除,人工和机械装车并运至排土场排弃,以备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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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矿山开采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     

3.6污染源分布、排放及治理

3.6.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扩建后扬尘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排放源主要来自表土剥离、凿岩及爆破、堆场扬尘、铲装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

    (1)凿岩及爆破粉尘

    由于扩建后,年开采量与现状相同。该部分粉尘产生情况与现状相同,本项目爆破粉尘产生量为0.14t/a。

    (2)表土剥离粉尘

    矿区现有I号矿体采场,采场面积约1.8hm2,此次扩建新增Ⅱ号矿体,采场面积0.25hm2,矿石开采期间将对矿山表土进行剥离,剥离总面积为2.05hm2,平均剥离厚度按0.2m计算,则运行期间表土剥离总量为4100m3。剥离后表土堆存于表土临时堆场,用于后期闭矿植被恢复。类比同类项目,表土剥离过程扬尘产生系数按0.37kg/m进行计算,则本项目采区表土剥高产生的扬尘量为1.52t,本项目矿山服务期为22.2年,则表土剥离产生扬尘量为0.07t/a,矿山采用湿法加工,除尘效率达80%,则排放量为0.014t/a。

    (3)分离、切割粉尘

    由于扩建后,午开采量与现状相同。该部分粉尘产生情况与现状相同。锯机在工作时,有无组织粉尘产生,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逸散尘源排放因子为0.05kg/t(石料);建设单位采用湿法(用水直接冷却),根据同类企业的类比,该除尘率约70-80%。本矿山开采量为1.5万m3/a(约3.6万t),则劈裂、分解过程粉尘的总产生量约为1.8t/a,矿山采用湿法加工,除尘效率达80%,由此计算,粉尘排放量为0.36t/a。

    (4)铲装粉尘

由于扩建后,年开采量与现状相同。该部分粉尘产生情况与现状相同。用铲车将弃土(废石)装入自卸汽车和卸入弃渣场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矿铲装工段逸散尘源排放因子为0.0018kg/t(石料);根据开采利用方案,本项目年开采、运输大理岩矿约3.6万t,铲装扬尘的年产生量约为0.06t/a,开采单位采用喷水降尘,根据同类企业的类比,该除尘率约70%,粉尘排放量约为0.02t/a。

本次验收调查发现:企业以洒水降尘为主要防治措施,同时加强管理,文明生产,以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6.2废水

该项目扩建前后,年设计开采量、开采方式均不变;矿山工作制度和职工人数未发生变化,但未新建排渣场,因此,废水的产生量较原矿山相比,淋溶水量减小。废水产生总量减少。

(1)淋溶废水

此次扩建后,平均淋溶水产生量约为169.18m3/d,约6.17万m3/a。其中原采场130.4m3/d,新建采场38.4m3/d:原排渣场0.38m3/d。

由于原矿山露天采场及排渣场未修建沉淀池,淋溶水直接排入环境,对区域地表水产生影响,根据此次扩建后淋溶水产生量,环评要求:此次扩建过程中,需在采场及排渣场下方设置容量沉淀池,其中原I号矿体露天采场沉淀池容量不低于13m3,Ⅱ号矿体露天采场沉淀池容量不小于39m3;原有渣场沉淀池容量不小于lm3,新建渣场沉淀池容量不小于20m3,用于收集淋溶水,淋溶水经沉淀4h后回收入高位水池(50m3),回用于采场、排渣场及运输道路降尘,多余部分外排。

(2)生活废水

 矿山在后续开采过程中,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402m3/a,其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NH3-N、SS等。环评要求:此次扩建过程,需在采场及生活区设置旱厕,用于生活废水的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林地浇灌,严禁随意外排。

本次验收调查发现:项目根据矿山实际地质环境情况,在新建Ⅱ号矿体露天采场处修建沉淀循环池,总容积约为600m3,利用收集沟,将原I号矿体露天采场及渣场、Ⅱ号矿体露天采场的淋溶废水集中收集到沉淀循环池处理,再回用于生产;修建旱厕,处理后的生活废水用于林灌,未乱排。

3.7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2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2万元,占总投资的7.2%。其中废水及废气污染治理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3-7:

3-7  环保投资明细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环评拟建

实际建成

备注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废气治理

洒水降尘

4

喷淋设施

3

新增

废水治理

淋溶水收集沉淀池

2

1个沉淀循环池,600m3

3.5

新增

旱厕

1

旱厕

1

新增

生态环境

挡墙、截排水沟

5

本项目矿渣综合利用,未建排渣场;新增II号矿体开采平台截排水沟300m、新增边坡防护排导工程截排水沟160m;设计修建边坡防护排导工程,目前已建成一期,二期在建;建成重力式挡墙

计入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新增

合计


12


7.5


4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回顾

4.1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摘录)

4.1.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

项目主要粉尘源为矿山采场采装过程,其粉尘产生量约为2.07t/a,通过湿法降尘及采场喷淋降尘,排放量约为0.534t/a,排放量小,且周边无村庄及居民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主要环保措施:

矿区凿岩、分离、切割等工段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洒水等措施;保持水压良好,保证喷淋抑尘效果;

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控制装卸量,遮盖低速运输等措施进行控制。

(2)水环境

根据项目工程及产污特点分析,本项目产生废水量小,废水水质简单,且大部分生产废水做沉淀回用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无随意外排,因此项目对评价区水环境影响不大。

水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禁止超界开采;

建立完善的截排水系统,防治在降雨时大量的地表水渗补地下水,致使地表水下渗后的混合溶液扩散至外部,从而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

矿区采场及排渣场下游需设置沉淀池,收集沉淀淋溶水,并回用;

采场及生活区修建旱厕及建议化粪池,收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

定期检查矿区周边林木,当出现因矿区疏排地下水破话其正常的情况时,应采取人工补水等措施进行保护。

(3)生态环境影响

1、工程占地的影响分析结论

矿山占地5.20hm2,其中永久占地4.70hm2,临时占地0.50hm2。矿山开采将严重改变区域原有土地利用性质,如不及时进行恢复治理,将会形成大面积荒山,影响景观。大量植被被破坏会大大影响土壤的蓄水能力,如不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可能会诱发水土流失、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

2、采矿对动植物的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类型常绿阔叶林、针叶林、干旱河谷灌丛筹。工程直接占地将完全损毁原有的植被,其中生活着的植物将全部被毁,造成一些植物种类数量上的减少,但矿区区域内见到的物种都是一些常见种和广布种,无国家级及省级保护植物,也没有地区特有种。因此,项目建设不会使某种植物灭绝,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某种植物的遗传结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更新。

矿山开采干扰动物的生存环境,采矿及运输可能会对动物的迁徙途径造成影响。但矿区面积小,且周边环境与矿区原来环境极为相似,因此动物可以较为容易的找到新的栖息地。

3、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评价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属于低等水平,物种丰富、生态系统类型较为单一,生物多样性低。但根据评价区植物科、属级别及区系分析可知,评价区内植物大科、大属优势明显,植物种类为区域常见种,矿山开采虽然会造成一定量植物损失,但不会对区域植物种类、分布造成严重的损失,不会影响区域植被类型的总体分布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矿山矿区范围进行作业,严禁随意占用矿区外土地资源;

做好工程占地造成损失公益林的补偿工作;

严格遵守“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进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尽可能的减少爆破次数;

不可肆意捕杀动物;

运输过程中遇到动物,应及时避让;

加强对矿区工作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

监督解放村村民做好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矿山在后期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在落实本报告所提生态环境保措施,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旋,将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

4.1.2结论与建议

     四川石棉县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项目位于石棉县城290°方位,直距约14km的石棉县先锋乡河坝头沟西侧,隶属四川省石棉县先锋乡所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13'39”,北纬29°16'50”。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等的要求;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产生量小,在此次扩建过程中,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总之,矿山在此次扩建过程中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则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论,本矿山此次扩建是可行的。

    建议:

    1、矿山扩建后的开采过程中可以在企业内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进一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降低污染物产生排放量,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2、采矿区加强安全管理,指定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开辟各种途径耐废石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废石的堆放量;

    4、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5]109号)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

4.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石环建函﹝2015﹞67号)

一、河坝头大理石矿位于石棉县先锋乡河坝头沟西侧,始建于2003年,2006年开始开采工作,设计年生产大理石荒料1.50万m3,采矿权面积:0.3563km2,现开采标高:2000m -1790m。该矿山于2010年12月12日换领新采矿证( C5118002010127210092406),采矿证有效期自2010年12月22日至2017年01月22日。2012年上半年由于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矿山西部开采平台与现采矿许可证上的开采标高不符,在矿区平面范围内的西部地段有可供开采的大理石矿存在,最高标高为+2 340m。2014年7月,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以雅国土资函[2014] 406号文进行了批复,同意扩大开采标高。此次扩建矿区平面范围不变,仅扩大开采标高为2340 - 1790m。采矿权范围内资源储量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石量161.39万m3(荒料量40. 96m 3)。项目主要改建肉容为:建设露天采场(新增1个采区,共2个)、矿山道路(新增0 2km)、排渣场(新增1个)、环保设施(新建4个沉淀池、新增排水沟、新增18m石砌挡渣坝)等,配套的临时堆土(石)场、工业场地公辅、生活办公等不变。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方式,设计开采规模为开采大理石矿1.5万m3/a,矿山服务年限约22年。项目总投资2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 52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的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工程环保资金,加强建设及开采等各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

(二)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以及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矿山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控制和减少因工程开挖、爆破等活动对区域动植物和景观带来的影响;按照石棉县水务局要求(石水函[2015) 23号),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剥离表土及废渣,废石应分区堆存,以利于生态恢复中回用作表层覆土等综合利用;及时采取措施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建设,结合工程区域自然条件选择当地适生物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减缓扬尘、噪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采、选、运、存等各生产过程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各项生产、生活废水处理措施。落实各项废气、噪声治理措施,确保经处理后达标。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四)报告书在各开采单元矿界边界外分别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该范围内今后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点等敏感设施。

(五)严格按照《-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中相关要求进行排土场的设计、建设,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对其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运营及后期封场满足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其堆存方式及防垮塌、防尘、防洪等防护措施,避免因其事故引发环境问题。

(六)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保障应急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安全。

(七)结合项目特点,加强企业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清洁坐产水平。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向我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项目试生产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5竣工验收调查内容及结果

项目的建设在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周围的声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水环境、生态环境造成一些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水质的影响;矿石运送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开挖土石方、弃土弃渣扰动地表原地貌、破环植被,使原有的土地利用格局发生一定的破坏,对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为消除本项目建设运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以及建成运行后,必须切实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以减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本次验收调查过程中,重点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提到的有关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措施)及生态保护设施(措施)进行了回顾和检查,检查结果见表5-1和表5-2。


5-1  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的环保措施检查结果一览表

分类

环评文件要求

落实情况

变化情况及说明

废水

①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禁止超界开采;

②建立完善的截排水系统,防治在降雨时大量的地表水渗补地下水,致使地表水下渗后的混合溶液扩散至外部,从而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

③矿区采场及排渣场下游需设置沉淀池,收集沉淀淋溶水,并回用;

④采场及生活区修建旱厕及建议化粪池,收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

⑤定期检查矿区周边林木,当出现因矿区疏排地下水破话其正常的情况时,应采取人工补水等措施进行保护。

①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开采;

②建立完善的截排水系统;

③新设置一座600m3循环池,收集沉淀淋溶水,并回用;

④采场及生活区修建旱厕,收集生活废水,用于林地浇灌;


根据矿山实际地质环境情况,在新建采矿平台下游设置600m3沉淀循环池,能容纳处理本项目全部淋溶废水;符合环评要求

废气

凿岩

洒水抑尘

设喷淋设施,进行洒水降尘;湿式作业;文明生产

符合环评要求


分离、切割等

加水直接冷却

场内运输及装卸

场内道路定时洒水抑尘,铲装作业现场喷淋水抑尘

汽车运输

减速慢行,覆蓬运输

生态及水土保持

(1)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所提工程措施、植物措施;

(2)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服务年限为4.5年,矿山开采过程中应根据后续开采情况,请有资质的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工作;

(3)落实工程资金,严格水保“三同时”制度,工程措施进度安排先工程措施后植物措施,工程措施一般安排在主汛期,大的土石方工程应避开汛期;

(4)加强施工管理,完善和加强矿区道路和渣场截、排水沟的管理及临时防护措施,切实落实“三同时”制度;

(5)积极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接受监督检查,办理相关手续,缴纳水土保持补偿金,生产过程中做好水保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后,及时申请竣工验收。

 (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审核;

(2)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所提工程措施、植物措施;

(3)落实工程资金,严格水保“三同时”制度,工程措施进度安排先工程措施后植物措施

 (4)加强施工管理,完善和加强矿区道路和边坡防护排导工程的管理及临时防护措施;

 (5)积极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接受监督检查,办理相关手续,缴纳水土保持补偿金,生产过程中做好水保监测;

符合环评要求


①严格按照矿山矿区范围进行作业,严禁随意占用矿区外土地资源;

②做好工程占地造成损失公益林的补偿工作;

③严格遵守“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进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④尽可能的减少爆破次数;

⑤不可肆意捕杀动物;

⑥运输过程中遇到动物,应及时避让;

⑦加强对矿区工作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

⑧监督解放村村民做好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①严格按照矿山矿区范围进行作业;

②做好工程占地造成损失公益林的补偿工作;

③严格遵守“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进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④减少爆破次数;

⑤未肆意捕杀动物;

⑥加强对矿区工作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机构

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由业主方负责。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在公司设置安全环保部(科),配1-2名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矿山的环保工作。

大理石矿开采应制订详细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工作计划和相应的环保岗位责任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

公司于2017年1月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矿山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符合环评要求


监测计划

    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委托有合格监测资质的单位根据监测计划,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在监测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监测数据由本矿和当地环境监测站分别建立数据库统一存档,作为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监测年鉴的原始材料。监测数据应长期保存,并定期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考核。

尚未落实监测计划

不符合环评要求


制定水土流失监测计划

未制定水土流失监测计划

不符合环评要求


风险防范

爆破器材库及矿山爆破管理措施:(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爆破许可证的工人进行。(2)炸药库有专人管理,实行24小时又岗值班。库房安装排气扇,配备灭火器,爆破器材分库存放,库房之间保持安全距离。(3)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4)采用非电塑料导爆管集中起爆。(5)爆破装药开始前,须通知爆破安全警戒范围内的其它人员、设备全部撤至安全区;爆破后至少见过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作业点检查安全(盲炮、顶板、边帮),发生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爆破解除信号。(6)专人主管哑炮处理,凿岩前必须检查工作面上有无哑炮,有哑炮时则必须处理之后方可凿岩,严禁沿残眼打孔。 (7)制定盲炮处理责任制,出现盲炮当班处理,当班无法处理的盲炮,加班时要交代清楚,有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    (8)采用火雷管起爆时,应保证导火线有足够的长度,以确保人员撤离时间。(9)炸药和起爆器材的存储、运输、加工等工作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10)矿山炸药库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要求设计和建设,300m安全距离内无居民居住点。

设立一系列矿山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措施、风险事故应对处置办法

基本符合

环评要求


柴油事故的防治措施:(1)储油罐应设置围堰,围堰的内积应大于储油罐的容积;(2)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工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相关规定。(3)加强对储罐渗漏事故的防护,对储罐、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测。对泄漏到液池内的物料应使用临时抽吸系统尽快收集,减少蒸发量或引起爆炸和着火的机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要尽快使用已有的消防设施扑救,疏散周围非急救人员,远离事故区。


排渣场溃坝防范措施:(1)在排渣场采取墙背直立的挡墙结构,外侧俯斜式石砌挡墙,底部采用倾斜设计,增加挡墙的稳定性,并在挡墙内设置泄水孔,泄水口应高出地面0.3m:在挡墙外围修建排水沟,以保证废水的正常排泄。(2)排渣场平台必须平整,排渣过程中应整体均衡推进,排渣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指挥。    (3)排渣场最终境界应排放大块岩石以确保排渣场结束使用后的安全稳定,防止泥石流灾害。(4)矿区排渣场滚石区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1)完善管理措施:根据采石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矿区地质灾害调查、勘察与评价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成因、发育情况与分布特点,准确圈出地质灾害易发区与危险区,提出防治与保护的措施和方法,提供给有关部门设计与施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构,重视防灾资金的投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及时提供防灾信息。坚持矿业开发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管理的方针。    (2)滑坡防治措施:根据各地段边坡地质构造,岩层结构及其稳定性和滑坡的特点,分别采取削坡减载、设挡土墙、封闭坡面、砌体护坡、打抗滑桩、植被等方法进行滑坡防治。(3)山体塌方防治措施:采取缓坡减载、砌体加固和避免超商剥采方法。矿坑外山坡崩塌主要采取建防排水沟、砌挡土坝、种树植被等方法。(4)为防止废石场的水土流失,应建截排水系统、挡土石坝等环保设施


采区边坡的安全管理:(1)开采作业前和作业中,应对开采斜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斜坡面有裂痕,或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处理。(2)在处理斜坡面浮石、危石时,应系好合格的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在处理的全过程应另有人对其指导监护:(3)边坡安全平台应经常检查和清理,保证排水通畅。


铲装作业的安全管理:(1)铲装作业的停机平台,必须坚实平整,防止挖掘机侧翻或倾覆。挖掘机在装载时铲臂(铲斗)严禁从汽车驾驶室上部通过;(2)挖掘机装卸半径内严禁其他人员和设备进入;(3)汽车在装载时,严禁驾驶员的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也不准驾驶员对汽车作任何检查修理;(4)挖掘机如在斜坡行走或铲装作业时,应有三角挡木阻塞行走属带后部,防止挖掘机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造成自行顺坡滑行。作业时设备与边坡外缘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1、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或险情威胁区域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2、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引发次生的安全或环境事故;    3、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动员、调集当地医疗卫生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4、按照事故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方案紧急调集相关应急救援设备;5、掌握事故发生地气象信息,及时制定科学的事故抢救方案并组织实施;6、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7、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影响;8、必要时,宣传部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及时通报事故救援情况,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9、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或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保护公众免受危害,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黎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项目的建设必然伴随着潜在的危害,一旦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至环境,就需要实施社会救援,因此必须制定与诙厂特点合适的应急预案。

设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符合

环评要求










5-2 环评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检查结果一览表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变化情况及说明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工程环保资金,加强建设及开采等各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

本项目按要求执行环境保护工作,环保投资12.52万元,完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措施)建设及生态保护设施(措施);设立环保机构,完善环保相关制度规章完善了企业的专职环保机构,并建立健全了企业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同时制定了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基本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二)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以及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矿山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控制和减少因工程开挖、爆破等活动对区域动植物和景观带来的影响;按照石棉县水务局要求(石水函[2015) 23号),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剥离表土及废渣,废石应分区堆存,以利于生态恢复中回用作表层覆土等综合利用;及时采取措施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建设,结合工程区域自然条件选择当地适生物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减缓扬尘、噪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石棉县水务局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间注重临时防护措施,生产期间达标建设各类防护工程,及时实施植被恢复措施;同时合理设计了开采方式,文明生产,尽量减轻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固废分类堆存管理,废弃的开采区已经及时覆土恢复植被,临时堆场基本平整复垦。生态恢复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基本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采、选、运、存等各生产过程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各项生产、生活废水处理措施。落实各项废气、噪声治理措施,确保经处理后达标。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生产废水统一进入新建600m3沉淀循环池回用,未外排造成水环境污染;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林灌,未乱排;生产扬尘经洒水抑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经减振降噪处理及文明生产管理,达标排放;开采废弃土石进入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大理石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处置;剥离表土统一进入矿山原有表土堆场,用于平整覆土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废油由专用油桶收集,并存放在废油暂存间,暂存间采取“三防”措施,废油全部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保养。采、选、运、存等各生产过程污染治理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基本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四)报告书在各开采单元矿界边界外分别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该范围内今后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点等敏感设施。

项目周边目前无环境敏感点,同时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基本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五)严格按照《-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中相关要求进行排土场的设计、建设,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对其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运营及后期封场满足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其堆存方式及防垮塌、防尘、防洪等防护措施,避免因其事故引发环境问题。

建成防护排导工程,完善截排水沟及挡墙,能满足防护要求

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六)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保障应急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安全。

制定了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基本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七)结合项目特点,加强企业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清洁坐产水平。

文明生产管理

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八)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向我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项目试生产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执行了“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已委托四川中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向主管环保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无重大变化

/

该项目结合其所处的地势条件和实际情况所采取的实际环保措施与环评建议措施略有不同,但均按要求对各项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能达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因此该变化不影响本次验收调查。


6环境影响调查

6.1大气环境影响

矿山开采中钢绳锯、凿岩、爆破、原矿、废土石装卸和堆放、运输过程中会有扬尘产生,矿区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对其进行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运输道路扬尘通过洒水可减少大部分扬尘,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

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6.2地下水影响调查

露天开采易破坏地下水通道,或引起地下水不断涌出,从而造成危害。主要充水岩层是矿层的基岩裂隙含水带,溶洞不发育。本项目地势为北东高南西低,矿山有良好的泄水通道,矿山内含水层大部分时间处于疏干状态,仅在雨季靠大气降水补给的水,大部分沿裂隙排入沟,因而矿区内的含水层实际上不赋存地下水,多处于疏干状态,因此,矿石挖掘开采不会对区内地下水的流向和流量产生影响。

6.3地表水环境影响

该矿区内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矿床的含水组为评价区节理裂隙水及孔隙水,富水性弱,未来矿坑充水以大气降水为主。本项目主要开采大理石,根据其矿石特征,矿石不含有毒有害元素,采场淋溶水水质与地表降水自然径流水质差异不大。

施工场地洒水量大约为0.5L/m2•次,每天2次,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喷洒水因洒水面积分散,不会形成地表径流,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矿区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因此,项目废水对水环境质量影响小。

6.4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

本项目地表占地类型主要为荒地、草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生态公益林,周边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环境区域,根据本项目生态影响特点,确定本次生态影响调查主要内容为:

(1)自然生态影响调查;

(2)农业生态影响调查;

(3)水土流失影响调查。

6.4.1自然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

(1)对地表形态的影响

本项目矿石开采区域大部分为灌木林地覆盖的山坡,山上生长有灌木丛、人工林地和草本类植物。

开采大理石矿后,该地区的地表形态已发生明显变化,山坡被挖平,甚至部分被挖为凹凼。采掘终了时,矿山边界形成采掘人工边坡。

(2)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

现场调查:本工程范围总面积0.3635km2,主要包括永久占地4000m2,临时占用土地1500m2,项目征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荒地、其它草地,本项目制定了复垦计划,边开采矿石,边进行植树种草绿化复垦,被占地区域的土地功能得以恢复,因此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不大。

(3)对植被的影响

项目占地类型为荒草地,主要为草本类植被,无林地、防护林、生态林、经济林、军事林等。矿区范围不涉及珍稀植物。因开采造成的林地损失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偿并通过复垦恢复其林地功能。按照要求对采区范围内乔木进行伐一栽一。

(4)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①对植物种类的影响

矿山开采对采矿场区域的土地利用方式发生变化,但由于采矿区影响范围有限,且评价区域内动植物分布较少、物种较单一,工程评价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对区域内各类拼块构成和优势度不产生明显影响,各类环境资源拼块的模地地位不会发生变化,因此评价区内生物生境基本维持现状,物种数目不存在减少的可能,总体上生物多样性不会降低,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影响较小。

②对动物资源的影响

由于征占的荒草地、灌丛地面积小,植被覆盖率差,人为活动频繁,区内无野生动物栖息,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对周围小范围的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而鸟类等野生动物都生活在山上的林地内,因此,矿山的开采不会对区内陆生动物的生境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影响。

评价区主要以林业生态系统和草地生态系统为主,遍布评价区各地,主要分布灌木林地和荒草地。本工程采矿区运行对区域生态体系的多样性、完整性没有显著影响,在采取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等生态保护措施后,生态影响可得到有效减免,景观生态体系的稳定仍维持现状,矿山开采对区内植物和动物种类及其生境的影响小,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不会有大的影响。

6.4.2农业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

本项目征占地类型主要为荒地、草地,不涉及一般农田及基本农田,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农业生态不会造成影响。

6.4.3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调查与分析

1、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应根据现场实际地形条件布置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对整个项目区布置完善的排洪系统以及对废石堆场内弃渣有效防护是本次水保方案的重点,从而防止地面径流对采场造成冲刷。需布置干砌石挡土墙、排洪沟和植物绿化措施。

(1)采区排洪系统:

根据矿区排泄洪水的需要,废石堆场靠山侧顶部修建1条闭合的排洪沟将洪水向采场两边引出。排洪沟组成了场内有效的排洪系统,洪水最终汇聚到采场外的自然冲沟内,避免因地面径流形成的洪水对矿区及排土场的冲刷。排洪沟长300m。

(2)废石堆场挡土墙:

挡土墙尺寸为:顶宽1.50m,内边坡1:0,底宽2.00m,挡土墙高位3.00m,地下埋深2.00m,挡土墙长度为200m。为了排除渣体内部积水,降低渣体内部浸润线,挡土墙内预埋1排Φ100PVC排水管。

2、临时区防护措施

对该项目的临时区域,采用编织袋装土堆压进行防护,对扬尘边坡采用彩条布遮盖防护。

3、水土保持植物措施

除设计布置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边坡护坡、排洪系统外,按照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对闭坑后采场及排土场边坡上还应栽植林草。根据工程所在区的立地条件,绿化植物选择以种植思茅草和狗牙根为主。

(1)植物措施类型

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对边坡绿化以播撒思茅草和狗牙根为宜。

(2)草种选择

本工程采用当地草种对绿化用地进行防护。施工时先用人工整地,覆土厚度约0.2~0.3m,采用人工撒播,种子直播方式,雨季前种植。

主体工程区的土地整治措施主要包括场地的翻耕、清理、平整。清理捡出不利植物生长的石砾杂物。

7验收监测内容

7.1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方案审查意见的要求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3.采样人员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 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水样测定过程中按规定进行平行样测定,以此对分析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进行控制。

6.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7.根据现场调查收集生产情况,在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实际的生产负荷超过设计生产负荷75%。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情况详见附件15。

7.2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监测

7.2.1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监测点位:项目矿区内山腰泉水收集点。

监测时间:2017年4月23日、24日。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1次。

监测项目:pH、色度、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总大肠菌群、硝酸盐(以N计)。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7-1  地下水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一览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6920-1986

PHS-3型PH计ZSJC-003

/

色度

铂-钴标准比色法

GB/T11903-1989

/

/

总硬度

EDTA滴定法

GB/T7477-1987

50.00ml酸式滴定管

0.05mmol/L

高锰酸盐指数

酸性法

GB/T11892-1989

25.00ml棕色酸式滴定管

0.5mg/L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UV12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SJC-089

0.025mg/L

硫酸盐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HJ/T342-2007

UV12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SJC-089

8mg/L

总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和滤膜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SHP-150生化培养箱

ZSJC-079

/

硝酸盐

(以N计)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GB7480-87

UV12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SJC-089

0.02mg/L

    监测结果与分析:

7-2  地下水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单位:mg/L

点位

项目

项目矿区内山腰泉水收集点

标准限值

评价

pH值(无量纲)

04月23日

8.09

6.5-8.5

达标

04月24日

8.09

达标

色度(度)

04月23日

<5

≤15

达标

04月24日

<5

达标

总硬度

04月23日

146

≤450

达标

04月24日

148

达标

高锰酸盐指数

04月23日

0.5

≤3.0

达标

04月24日

0.6

达标

氨氮

04月23日

0.192

≤0.2

达标

04月24日

0.188

达标

硫酸盐

04月23日

17.0

≤250

达标

04月24日

19.4

达标

总大肠菌群

(MPN/L)

04月23日

<3

≤3.0

达标

04月24日

<3

达标

硝酸盐

(以N计)

04月23日

0.32

≤20

达标

04月24日

0.32

达标

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pH、色度、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总大肠菌群及硝酸盐(以N计)监测结果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要求。

7.2.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监测点位:项目所在地河流上游500m、下游1000m。

监测时间:2017年4月23-25日。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3天,每天1次。

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7-3  地表水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一览表

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及法来源

检出限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86

0.01      无量纲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 GB/T 11914-89

4             mg/L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0.025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0.5           mg/L

悬浮物

  重量法GB 11901-8

4             mg/L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0.01          mg/L

监测结果与评价:

7-4  地表水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单位:mg/L

点位

项目

项目所在地

河流上游

500m

标准

限值

评价

项目所在地

河流上游

500m

标准

限值

评价

pH值

(无量纲)

04月23日

7.94

6-9

达标

7.98

6-9

达标

04月24日

7.83

达标

7.91

达标

04月25日

7.96

达标

8.05

达标

化学需氧量

04月23日

<10

20

达标

<10

20

达标

04月24日

<10

达标

<10

达标

04月25日

<10

达标

<10

达标

氨氮

04月23日

0.339

1.0

达标

0.352

1.0

达标

04月24日

0.345

达标

0.366

达标

04月25日

0.324

达标

0.346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04月23日

2.1

4

达标

2.2

4

达标

04月24日

2.2

达标

2.2

达标

04月25日

2.2

达标

2.3

达标

悬浮物

04月23日

13

/

/

18

/

/

04月24日

17

/

16

/

04月25日

10

/

14

/

石油类

04月23日

0.01L

0.05

达标

0.02

0.05

达标

04月24日

0.01

达标

0.01L

达标

04月25日

0.02

达标

0.01

达标

  备注:监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时,填写该方法检出限,并在其后加L。

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及石油类监测结果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

7.2.3废气污染影响监测与评价

监测点位:开采平台边界四周设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主导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

监测时间:2017年4月23-25日。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3天,每天3次。

监测项目:颗粒物。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7-5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

总悬浮颗粒物(TSP)

重量法

GB/T15432-1995

SQP PRACTUM224-1CN电子天平

ZSJC-009

0.001mg/m³

    监测结果与评价:

7-6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表   单位:mg/m3

  点位

项目

参照点

监控点1#

监控点2#

监控点3#

标准

限值

评价

总悬浮

颗粒物

04月

23日

第一次

0.457

0.571

0.552

0.628

1.0

达标

第二次

0.481

0.615

0.577

0.558

达标

第三次

0.130

0.586

0.625

0.586

达标

总悬浮

颗粒物

04月

24日

第一次

0.400

0.572

0.534

0.553

1.0

达标

第二次

0.423

0.557

0.634

0.557

达标

第三次

0.426

0.562

0.581

0.620

达标

总悬浮

颗粒物

04月

25日

第一次

0.477

0.591

0.534

0.553

1.0

达标

第二次

0.459

0.593

0.612

0.631

达标

第三次

0.464

0.580

0.580

0.600

达标

  备注:评价结果以监控点浓度扣除参照点结果为准。

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7.3验收工况调查

 2017年4月23日~7月25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期间,大理石生产量分别为45m3/d、47m3/d和48m3/d,分别达到设计负荷50m3/d的90%、94%和96%,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中的要求。

8环境管理状况、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8.1环保机构的设置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重视环保工作,公司于2017年1月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制定了《矿山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环保小组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执行环保主管部门的决定并保持沟通、联系等。

8.2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现场调查,针对项目运行过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2017年1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排渣场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建设。

(3)部分裸露边坡已采取砌墙防护、种植绿色植物措施。

8.3 环境监测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

环评要求企业委托当地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项目运行期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土壤进行不定期定期监测。目前建设单位未制定环境监测计划。

建议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对矿区地表水、地下水、场界外无组织粉尘和噪声、土壤进行不定期监测,以及时掌握运行期水质、大气和噪声等环境要素的变化,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工程运行期环境污染控制、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9公众意见调查

9.1目的意义

公众参与是了解建设项目对社会和环境影响的一种有效方法,可以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发现和解决问题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整个公众参与过程也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通过此活动,可以了解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其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9.2 调查对象、方法和内容

本次公众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20份,调查对象为矿区周边7km~13km范围内的居民等,主要地址为石棉县先锋乡解放村、金坪村等,收回有效公众意见调查表20份,回收率为100%。

9.3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公众调查结果见表9-1。

表9-1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表


序号

内容

意见

选项

人数

%

1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支持

20

100

反对

0

0

不关心

0

0

2

施工期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20

100

影响较轻

0

0

影响较重

0

0

3

施工期扬尘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20

100

影响较轻

0

0

影响较重

0

0

4

施工期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20

100

影响较轻

0

0

影响较重

0

0

5

施工期是否有扰民事件和纠纷

0

0

没有

20

100

6

营运期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20

100

影响较轻

0

0

影响较重

0

0

7

营运期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19

95

影响较轻

1

5

影响较重

0

0

8

营运期扬尘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19

95

影响较轻

1

5

影响较重

0

0

9

营运期固体废物储运及处理处置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19

95

影响较轻

1

5

影响较重

0

0

10

您对该项目生态恢复措施是否满意

满意

20

100

较满意

0

0

不满意

0

0

11

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0

0

没有

20

100

12

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程度

满意

19

95

较满意

1

5

不满意

0

0

13

其它意见和建议

项目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受访者全部对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受访者认为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均对自己无影响,并表明施工期无扰民事件和纠纷;100%的受访者认为营运期废水对自己无影响;95%的受访者认为营运期噪声、扬尘及固废对自己无影响,另外5%的受访者则认为影响较轻;全部受访者对该项目生态恢复措施表示满意;100%的受访者表示项目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95%受访者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其余5%为基本满意。

综合上述调查意见,本项目的建设是获得当地民众支持的,在建设期及营运期的污染排放对民众的影响基本为无,只有极少部分群众反映有轻微影响;同时,该项目没有发生污染纠纷与事故,其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与环保工作都得到了肯定。本次公众意见调查表明企业按照要求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是有成效的,没有对周边民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建议企业应持续保障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10调查结论与建议

10.1验收调查结论

    四川中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以《建设项目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到环评处置措施和管理办法及相关批复为依据,开展了该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在监测期间工况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10.1.1“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环保规章制度建设

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委托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对《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环保工程基本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10.1.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采场、平台、排渣场等占地区内,修建截排水沟,有效避免地质灾害。

淋溶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本次验收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10.1.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

项目无废水外排,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pH、色度、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总大肠菌群及硝酸盐(以N计)监测结果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要求;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及石油类监测结果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

10.1.4环保工程建设及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情况

(1)环保工程建设情况

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均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要求建设各项环保工程。至验收时,《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各类环保工程基本已建成并已投入运行。这些环保工程目前运行正常,对防止环境污染事故、水土流失及泥石流发生等起了重要的防范作用。

(2)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情况

建设单位已基本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各类开挖面、施工场地、道路边坡等基本得到了整治。

工业场地及排土场、道路已按照生态恢复方案进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

(3)生物多样性影响情况

矿山生产活动未对区域的动物、植物造成明显影响,未对区域的生物多样造成明显影响。

(4)环保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总投资2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 52万元,占总投资的4.5%。

10.1.5 环境保护管理及风险事故防范

(1)环境保护管理

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重视环保工作,于2017年1月编制了《环保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明确了环保机构的设立及其管理职责,使得各项环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建设单位基本具备了风险防范意识,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针对性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立相应应急处置程序,配置相应应急设备。该应急预案从环保角度分析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是可行的。

10.1.6公众意见调查

综合上述调查意见,本项目的建设是获得当地民众支持的,在建设期及营运期的污染排放对民众的影响基本为无,只有极少部分群众反映有轻微影响;同时,该项目没有发生污染纠纷与事故,其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与环保工作都得到了肯定。本次公众意见调查表明企业按照要求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是有成效的,没有对周边民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建议企业应持续保障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10.1.7小结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环境,设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工程建设未对区域生态、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以及周边民众等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本次验收调查表明,四川省石棉县恒达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坝头大理石矿开采改建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予以通过。

10.2 建议和要求

1、持续加强矿区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作,对厂区部分裸露地表及植被恢复措施。

2、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做好各类归档、资料的归类、整理工作。

3、加强对采区、排土场的环境保护日常管理与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落实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水污染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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